LFT 攝影藝廊使用規範
版本 2026-09-15 · 自 2026年9月15日 起生效
Leica Fans Taiwan 經營這個藝廊,讓會員展示自己的照片。使用本站即表示您同意以下規範。照片在公開之前我們不會逐一審查,因此需要一些規則,用來保護您、保護照片裡的人,也保護我們。
一、您的責任
只有您自己拍攝的照片,或您擁有公開權利的照片,才可以上傳。照片中可辨識的人物必須同意公開,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。照片不得帶有廣告,也不得為色情、有害兒少、種族歧視、辱罵、毀謗或其他違法的內容。
二、您的帳號
帳號僅限您本人使用。請妥善保管密碼,不要讓他人透過您的帳號發表內容。若您公開的內容引發第五條的申訴程序,我們可以關閉您的帳號。
三、您的權利,以及您授予我們的權利
您保有所上傳每一張照片的著作權。本規範不移轉著作權,您仍然可以自由販售、沖印、展出並授權自己的作品。我們唯一的要求是:照片在本站展示期間,請不要將專屬權利授予他人。
當您把照片移出收件匣,即表示您無償授予 Leica Fans Taiwan 非專屬的使用許可,讓我們在以下範圍展示該照片:
- 本網站,包括您的作品集與各策展頁面;
- Leica Fans Taiwan 自有的管道,例如我們的 Facebook 社團與 Instagram;
- Leica Fans Taiwan 展覽與活動的印刷品與螢幕展示。
每一次展示都會標示您的姓名。本許可不限地區、不限期間,但您隨時可以撤回,聯絡方式請見第八條。撤回後我們會停止使用該照片,並將它從本網站移除。請理解,已經印製的素材無法回收;已經張貼在他處的照片,也可能繼續出現六個月以上。
四、哪些是公開的,哪些不是
您上傳的照片會先進入收件匣,只有您和編輯看得到。把照片移入相簿即為公開,並取得參加評選的資格。提交照片後,編輯會看到它,並可能將它收入 Selection,或選為 Mastershot。您的個人頁面與相簿是公開的。
五、若有人提出異議
若有人告知我們本站的某張照片侵害其權利,我們會先判斷侵權是否明確。
若屬明確——例如該照片是他人作品的重製,且對方能證明自己擁有權利——我們會移除該照片,並採取合理措施避免相同情形再次發生。
若不明確,我們會先將該照片隱藏,並通知您有此申訴。若申訴人在合理期間內提出足夠證據,或您在合理期間內未回覆,我們即視為明確侵權處理;否則我們會將照片復原。
您同意協助我們處理這類主張,並就第三人因您公開的內容而對我們提出的請求負責。
六、備份
我們不會為您上傳的內容保留備份,資料遺失時我們不負賠償責任。請自行保存原始檔。
七、您的個人資料
請見我們的隱私權聲明。
八、聯絡方式
藝廊相關問題、關閉帳號的請求,以及對照片提出的異議,都寄到同一個信箱: gallery@leicafanstaiwan.org。
九、商標
Leica(徠卡)是德國威茲拉 Leica Camera AG 的商標,本站使用的相機與鏡頭名稱亦屬於該公司。Leica Fans Taiwan 是由使用 Leica 相機的攝影者自發組成的獨立社群,與 Leica Camera AG 並無任何隸屬、背書或贊助關係,本站的一切內容都不代表該公司的立場。官方資訊請見 leica-camera.com。
十、準據法
本規範以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為準據法。